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在越秀区中山四路长兴里3号。原为邱氏书院,供广东省各县来广州应试的邱氏子弟居住。中法战争后是康有为讲学之所。宽15.8米,深35.3米,总面积663平方米,三间三进,分上、中、下厅三进堂和左右后座,两天井,为硬山顶、青砖的祠堂式建筑。现为街道工厂。中法战争后,康有为为推行其维新变法主张,组织社团,宣传维新变法思想。光绪十七年(1891),康有为在此开办“万木草堂”,聚徒讲学,从学者有陈千秋、梁启超等。并拟订《长兴学记》为学规。同年写成并刊行《新学伪经考》,为变法提供理论依据。次年学堂迁往卫边街邝氏祠堂。1893年冬,再迁至广府学宫仰高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