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纪念向秀丽同志
董必武
烈物延烧势甚危,纵身扑火不犹疑。
谨防爆炸将旁及,忍受燔炰强自持。
风格在于维大局,精诚所到树红旗。
重伤百药都无效,忘我仪型永世垂。
①向秀丽(1933 —1959):生于广州,祖籍广东清远。何济公制药厂职工,中国共产党 党员。1958年12月13日,所在制药车间发生火灾,她舍身救火,被烧成重伤,经抢救无效,于1959年1月15日光荣牺牲。被追认为革命烈士,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②燔炰:焚烧炙烤。燔:焚烧。炰:同“炮”,把肉用泥包好放在火上烤。
③仪型:仪容。
向秀丽救火画照
作者简介
董必武(1886 —1975),湖北黄安(今红安)人。早年参加辛亥革命、反袁斗争和护法运动。1921年出席中共一大。1934年参加长征。抗战时期,曾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陕甘宁边区政府代理主席。1945年代表解放区参加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政务院 副总理、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诗词被收入《董必武诗选》。
写作背景
1959年1月,广州何济公制药厂女工、共产党员向秀丽为抢救国家财产,保证群众安全,用自己的身躯扑向燃烧的酒精,最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牺牲。作者在广东视察时获悉向秀丽的感人事迹后,赋诗一首以纪念之。
诗词赏析
此诗以纪实的方式描述了向秀丽同志的感人事迹。前四句还原现场:制药厂车间内酒精燃烧,烈火熊熊,情势非常危急,为了防止更严重的爆炸发生,向秀丽毫不犹豫扑向正在燃烧的酒精瓶,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截住了燃烧的大火;向秀丽制止了一场迫在眉睫的重大事故,但却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献出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后四句赞美了向秀丽崇高的共产主义精神和舍己为公的英雄品格,其伟大精神将永世流传,其英雄形象将永远为人们所铭记。全诗秉承实录精神,以现实主义笔触还原英雄人物的伟大事迹,现场描写如临其境,人物形象呼之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