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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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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史为修志之根本
  • 来源: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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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志书的生存价值体现在存史上

    当代修志事业面临着两个新情况的挑战:一是信息载体的变化。古代传送地情信息的载体少,传送方式单一落后,社会变化节奏慢,修志的社会价值无疑很大。进入现代资讯时代后,不仅传送地情信息的载体多种多样(诸如新闻媒介、年鉴、网上数据库等等),传载方式日益先进,而且社会变化一日千里,在这种情况下,还有必要修志吗?二是读志用志要求的变化。古代的读志者主要是为政者与文人学者,前者为了决策,后者为了稽古,都是为了了解地情。当代社会的文明程度和社会成员素质大大提高,希望了解地情的社会各界人士不断增多(经济学家、文化工作者,旅游者、投资者等等),读志的基本出发点仍是为了了解地情,在此基础上才谈得上用志。在这种情况下,志书能否满足扩大范围的读者的要求?总而言之,志书在当代还有存在价值吗?这是修志尤其是续志值得深思的问题。

    李铁映同志在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指出:“‘志乃信史’,真实、准确是志书的根本,质量是志书的生命和价值所系。”“只有具有科学性、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名志’、‘佳志’,才可能流芳百世,为后人所借鉴,为当代人资政。”显然,只要志书所存的是真实、准确的信史,其内容具有科学性、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修志和志书就应当有生命力。在关系到志书价值和生命的质量问题中,“存史”是具有决定作用的最重要的问题。

    志书能够生生不息,在于其具有存史的特殊功能。在信息发达的时代,信息载体迅猛增长,但大多数载体着眼于为现时各方所需服务,其实用性、急功近利性(站在不同角度有一定之积极意义),是十分突出的。急功近利当然不是志书的长处,也不应当是志书改革的趋向,那样会失其所长而趋其所短。志书最大的长处只能在提供地情的准确、充实上,以此吸引读者、服务读者、扩大读者面。读者面越广,要求资料的涵盖面越宽,却没有降低对志书资料准确度、充实度的要求,相反,在日益增多的信息载体中,志书以资料的准确、可靠、充实取得立足之地的要求更高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志书会越来越体现出其所存史料具有“补史之缺、参史之错、详史之略、续史之无”作用的可贵价值。这种功能在当代林立的各种信息载体中可以说是独树一帜的,而它必须通过修志者的努力才能实现。这就要求修志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和观点,实事求是,秉笔直书。中国史学界在20世纪60年代之初曾经有过一场“论从史出”还是“论在史先”的争鸣,随后即卷入政治漩涡。’拨乱反正之后,才重新恢复其学术争论的原味。如果说,在撰史上“论在史先”的说法还值得商榷的话,那么在修志存史的问题上,更不能搞什么“论在史先”了,因为存史是为以后的编史保留下可供使用的客观翔实的资料。以修志代替编史,甚至作为直接阐解时论的教科书,会扭曲志书的应有面目,减少其科学性、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削弱其生命力。

    志书能够负起存史的功能,在于其具有可以存史的特殊体例。作为地情信息的资料性著述,志书体例经过长期的历史演变与积累,具有适合或者说比较适合存史这一特定要求的特殊体例。新方志所采用的述、记、志、传、表、图、录等体裁及其组织方式,“横分竖写”、“述而不论”、“生不立传”等编纂原则,都是立足于力求最大限度地服务于存史功能这一原则的。章学诚在总结旧志体例特点的《修志十议》中,对于典故风土、人物作传、分类设目、标题外编、援引采访,皆有不少精辟之见。新方志当然应当继承和发扬旧志的形式,在此基础上,跟上时代发展的要求加以革新。革新最基本的出发点,应当是为了更好地存史。以篇目安排为例,地方志书篇目不是以党政领导机构为开篇,而是以概述、大事记为先,正文之志,是以自然地理、人口建置、经济为先,然后才包括党政领导机构在内的政治部类。而志书对于入传人物范围的限制,也可以较为有效地防止出现滥收不实的情况。

    时代的发展必然要求对志书形式作出适当的变更,但是这种变更必须有利于存下这一时代的史实。李铁映同志在全国地方志第三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出:“要形成志书自己的科学规范和概念体系。”修志工作者应当认真探索这一命题。形式服从于内容,志书采用什么形式,归根结底决定于读志人如何读志,要读的是什么内容的志的问题。志书卷帙浩瀚,新志字数、篇幅较旧志剧增,一部省志、省会市志,动辄以千万字计,难以卒读,通常也只能供查阅。以笔者观察,查用旧志,通常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对记述同一事物同地异志之竖联,即是将一地区前后不同时期志书对同一事物的有关记述联系对比,显示出该事物演变之轮廓,掌握其发展之脉络。如关于天后庙,从清顺治《潮州府志》、康熙《海阳县志》至同治《潮州府志》述及潮州府城天后庙的记载多少及详细情形,可知潮州天后庙从清初到晚清之兴盛变化,还可以为涉及清初海禁、平台湾以及官方对天后的崇拜态度等许多领域的研究提供资料。另一种方法是对同一事物异地异志之横联。这种方法是将不同地区方志中关于同一事物的记述联系起来对照研究。已见有人物、民俗、建筑、宗教、经济、自然灾害、兵事等许多方面的研究成果。同济大学出版社出版三集《建苑拾英》、广东省文史馆编著《广东省自然灾害资料》、书目文献出版社出版《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等,均属此类成果。周宏伟的《清代两广农业地理》,查用了100多部两广旧志的资料,论述了晚清两广地区的农业区域、社会经济环境、人口状况、水利事业、土地开发与利用、粮食作物的生产和分布、经济作物的生产和分布、农业地理分区等研究课题。由此得到的启示是:就一本志书而言,资料不一定要求十分完整全面,但一定要写实、具有一地的时代特点、地方特点。应该指出,这正是首届修志时考虑得较少或者因为片面地追求全面而舍弃的。事贵有征,宁缺毋滥。把存史价值放在志书编纂取舍之首位,这是续修时特别应予注意的。

    二、存史不足是首届志书一大遗憾

    首届志书启动编修之始,许多修志人员通过业务培训才开始接受“志”的概念,因此,在编修中更加注重于什么是“志”体,怎么样才像“志”体的问题,更多考虑的是志书的框架、层次、立项等等,却较少注意如何增强志书的存史功能,应该写些什么才使志书更具“存史”价值的问题。其结果是某些志书虽涵盖百科百业,层次分明,条理清晰,读起来却令人有蜻蜓点水的感觉。记述政府工作及各部门工作,很多是将政府工作报告或部门工作总结重新切割组合为横分竖写的形式,.以“符合志体”为足。在信息载体增多、传播频率加快的今天,如此组合而成的志书,难免如足履蹒跚的落伍者,若不改进,势必被淘汰。

   首届志书取得的成绩为众所公认,同时由于种种原因,在质量方面也不同程度地留下一些遗憾,有的还比较严重。19911017日,胡乔木同志在听取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秘书长郦家驹同志工作汇报时就说到:“我看了xx县志,实在不怎么样。我还看过几部县志,有的简直看不下去,关键在于修志人员的素质。”首届修志中较早完成的志书,或许是缺乏经验的产物。然而近年来听到对首届志书不无遗憾的反映也不少,确实是因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了新的认识,看到刚完成的志书之不足。新一届志书续修启动之时,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拟出的《关于续修地方志的几项规定(讨论稿)》中,对刚完成的首届志书的补遗与考订就被列为续志的组成部分。王忍之同志指出,续修新志的两个任务是“续”和“修”。“修”的意思是对上届志书进行修正。显然,首届志书的质量问题值得引起注意。

    存在于志书中的质量问题,有文体、文风等各个方面的问题,最主要的是入志资料的存史价值问题,具体表现为误、漏、粗、谬。

    所谓“误”,即记述不准确。对于同一事物,不同志书甚至同一志书前后记述不一。如记述陈炯明在辛亥革命“三二九”广州起义中的表现,《广州市志·人物志》载,陈炯明“本负责一路敢死队(按应为“先锋队”)攻巡警教练所,后未参加起义”。《广东军事人物志》却记述陈炯明“1911年参加辛亥‘三二九’广州起义,临阵脱逃。”同一事件中的同一人物,记述相差竟然如此之大。如果说,造成上述例子的原因,有事件比较复杂而且受到对历史人物评价影响的因素,那么,下面的例子应当不存在这种因素。广州铁路东站何时更改现名,《广州市志·铁道志》称:"198841日改名广州东站”。《广东省志·铁路志》称:“改建天河站并于198810月改名为广州东客站”。对照《广州百科全书》则又称:" 19884月升为三等站,同年7月改现名”。这样,1988年广州铁路东站改名的具体时间,在三本书(其中两本是地方志书)中就有不同月份的三种记载,何以据为信史?关于广州光塔的记载,《广州市志·建筑志》为:“塔底直径7. 5米,总高36. 3米。”《广州市志·宗教志》为:“由地面至塔顶高36. 3米,地面至塔底深1.7米,地平处塔身周长27. 79米,直径8. 85米。”一志之中,竟有三种说法,更不要说“地平处”为生造难解之词。

    所谓“漏”,就是一些应当收入志书的地情资料未能收入。2002年发表于《粤海风》杂志的一篇文章郑重指出:“从我所见到的有数的一些样本看,志书包罗万象,由古及今,惟独空缺了像‘文革’、反右、大跃进这些政治经济方面遍及千百万人的群众运动,以及三年大饥荒的情况和后果。有的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有的则置若罔闻,根本不提。这样的地方志,聊供一时导游尚可,不过那个介绍也不全面;而统称史志,所志者史,大段空缺,还叫历史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从未听说明令撤销;而上述史志删夷史实的指导思想,明显地背离了决议的精神,也与一个郑重的党正视历史总结经验的应有态度大相径庭。”该文作者申明他所见到的志书有数,但他所说的这种情况确实存在。造成缺漏记述的情况,一是泛政治化的避忌与受总结报告式八股文风的影响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重视或不能判别哪些是应当记述下来的史料,诸如民情风俗、社会变革等。广州市芳村区聚龙村保留有大片的传统岭南民居,首届修志时曾收集到该村的资料,当时修志人员并未意识到这一资料的价值,未能将其纂入区志。2000年全市文物普查中,新闻报道对这处建筑群予以大力推介,有关部门决定将其作为开发利用之重点加以保护修复,区志办同志深以为憾,只好将其列为续志补遗之重点。芳村有名的“坑口生菜会”的庙会风俗,兴起于晚清,远近闻名,解放后已停息多年,2002年又隆重恢复,吸引了佛山等邻近地区3万人赴会,场面热闹。然而在首届区志上查不到这一风俗的蛛丝马迹。不少学者、新闻媒介人士曾提及,查阅志书有关人物、古迹、民俗方面地情资料得不到满足的类似情况。如有的方言志用很大篇幅分析语音语调乃至与周边方言的对比,却不注重记载当地的方言词汇和民谣民谚。有的地理志不惜笔墨记述地质运动,对本地山川记述却极为

简略。凡此种种,都造成地情资料的缺漏。

    所谓“粗”,即对一些本应详写的有地方特色的、时代特色的事物、人物记述过于粗略。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的同样是因为套用了“宜粗不宜细”的公式,如首届广州市志对“反地方主义”这场影响甚大、涉及面广的政治运动的记述就过于简略。有的则是记述者缺乏史识或者缺乏对历史认真负责的态度,记述不甚了了。2002310日《广州日报》上有一篇文章,述及以广州钟表命名的展厅占了故宫钟表馆近一半的位置,文章作者感到遗憾的是,在广州地方志中有关广州钟表的记载寥寥无几,找不到翔实、完整的资料记录。笔者因此查阅《广州市志·钟表工业志》,关于广州制钟业的记载确实仅有寥寥数语:“广州制钟历史悠久,早在元朝延祐年间(13141320)就制造出铜壶滴漏计时器。到乾隆年间(17361795),随着西洋自鸣钟的输入,仿制的自鸣钟陆续出现。但是,由于洋钟占领了市场,广州的钟表制造业到建国前尚未得到发展,仅有零星的零件生产作坊和钟表维修店。”不仅只字未提及“广钟”的生产状况、工艺水平及在中国近代钟表制造业中的地位,而且将“铜壶滴漏”作为制钟来记述,将建国前的钟表生产描述为“尚未得到发展”,也不准确。由

于记述粗略,一些重要历史事件在志书中难以得到完整的清晰的反映。如粤军第一师这支孙中山赖以进行国民革命的劲旅,其建制沿革在《广东省志》、《广州市志》中记述均不够完整。

    所谓“谬”,指的是因为人为的生造、篡改或采录不实(移花接木或画蛇添足)而造成错谬。如广东湛江赤坎区寸金桥,1925年建成小石桥,1959年改建为现代桥梁。地方政府于桥旁刻石立碑,说明此桥取名“寸金桥”,意在纪念18981899年遂溪人民反法侵广州湾斗争,以示湛江人民保卫寸土寸金的意志。1979年有知情者指出“寸金桥”命名之历史真相,原来在1925年之前,此桥先后三次易木、砖、石材料而建成,经营者中饱私囊,耗费了大量财物,因取“寸桥值寸金”之义为桥名。当时投资建桥者是广州湾法国租借地赤坎埠公共局长兼赤西商团团长、遂溪团长、雷州善后处长陈学谈,此人为法国殖民者之走卒。将“寸金桥’诠释为表示守土决心,实在大谬。《湛江市志》虽未出版,湛江市志办1991年编纂出版的《湛江概览》关于该桥的记载为:“桥名含中华国土寸土寸金,不容外敌侵占之意,以纪念1898年当地人民的抗法斗争。”记述显然不当。《广州市志·军事志》记述三元里村民抗英斗争史事,此一资料并非史实。事出有因,原来20世纪70年代白云区文化部门编写了三元里抗英事迹的戏剧演出,经过文学加工的戏剧情节为当地家喻户晓,老少皆知,采访口碑者则辗转引为史实。如此入志,难免削弱资料的存史价值。

    入志资料存史价值上的问题,已经直接影响到读志用志的信用问题。尽管对于一部志书来说,这样的问题只是局部的问题,却影响了用志者对一届修志的评估和使用率,不能不为续修者所警惕。

    三、续志应增强存史的深度和广度

    分志是志书中的主体,是体现志书存史价值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我们把握存史深度和广度的重点。首届新方志的篇目大体已能涵盖新社会的百业,问题是在这些篇目之下应该纳入些什么内容。胡乔木同志在全国地方志第一次工作会议闭幕会上已郑重提到这一问题:“在地方志每个门类下面提供哪些资料,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更多的探索。例如有的县志中有这祥一个类,叫‘社会’,这是很好的,是旧志所没有的。但‘社会’这处门类中,研究要包括一些什么内容?值得研究。例如它可以有以下的内容,人口的构成和分布,居民区的结构分布,在解放以后,特别在改革开放时期,社会职业组成所发生的一些变化。县志里常常可以看到‘教育’这样的门类,但在‘教育’这个门类下,只是列举了有多少学校、多少学生,或它们逐年增长的数字,却没有说到学校的实际情况如何,教育事业面临的障碍是什么,文盲所占人口百分比和组成状况,在实行义务教育制以后所面临的问题。社会上有些什么样的犯罪活动,在这些犯罪活动里面,有哪些可以作为社会问题列在‘社会’门类下面,怎样写才比较适当。诸如

此类,都需要研究。”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其实质就是志书各分志中该存下什么史料的问题。

    续志以新时期的历史为记述对象,增强存史深度应集中体现为如何记述好这一时期的历史进程。新时期的社会变化速度大大加快,新志不但要记述好新出现的变化,而且还要记述好消失或即将消失的事物。从志书的存史作用来说,后者与前者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例如,近年来广州加大城市建设的力度,为辟建住宅新区、新的公共场所和道路;动辄拆迁数万平方米,每年有上千个地名消失。原来是田园风光的市郊变成新的闹市区,老市区则在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发展时,不断消失一些老字号店铺,著名的西关大屋民居、骑楼式街道等。记述新住宅区、建筑物出现时,也要记述好地名和建筑物的消失。又如居民日常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传统的民俗现象成为历史的陈迹,如原来过年各家各户忙着炸“煎堆”、“油角”,现转变为由厂家成批生产的商品,包装出售,近年已少有人问津。这一俗象的变化,反映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口味的变化。记述这些变化,不可能来自官方的什么总结报告之类,需要修志者独具匠心,有所留意,作具体的动态的记述。有的还可以量化,如西关大屋的锐减、厂家生产销售“油角”的数量变化等。

    新时期的社会变革是激烈的,新志不但要记述好总体的变化趋势,而且要记述好局部的深层变化。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整个社会阶层结构呈现出向多元化方向发展的深刻变化,各个阶层之间的经济、政治关系发生了并且还在继续发生着各种各样的变化。准确地反映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的变化、各个社会阶层的地位特点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发展趋向,有利于加深对当代基本国情的认识,有利于制定正确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各项政策。因此,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社会阶层的重新组合和经营体制、经济收入的多元化等深层次矛盾和变化等情况,不应当停留在表层的一般性记述,而应当给予具体的准确的记述。

    新时期的历史进程是复杂的,新志不但要记述好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而且要记述改革放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如何处理这些问题的决策和措施。毫无疑问,改革开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续志应给予充分的记述。但是,也必须看到这一时期出现的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诸如“政绩工程”之劳民伤财,反腐斗争的艰巨复杂,黄赌毒侵蚀社会的严峻性,邪教为患、迷信神佛、讲究风水之泛起,在社会领域中信用危机蔓延,等等。新志如实地反映这些问题存在的实际情况,是“信史”之体现,也是有效资政的前提。必须指出,首届志书在记述这一类问题时,有的是“宜粗不宜细”一笔带过;有的则因害怕带来所谓“负面作用”干脆避而不谈。修志者一方面要以正确的政治观点为导向,注意动机与效果的统一,另一方面也应防止泛政治化的另一极端表现形式。

    续志要增强存史的广度,除了设置分志应包揽新的事物之外,更应着力于摆脱部门志的窠臼。首届志书中普遍存在着分志难以跳出部门志窠臼的弊病,使志书在记述改革开放的深度和广度上受到限制。续志在基本沿袭前志以部门为承修单位的情况下,必须从存史和用志的角度考虑,明确各分志应当记述的内容重点,自觉摆脱部门志的窠臼,扩大存史的视野和记述的广度。从存史和用志的角度考虑分志记述的重点,从写法上可以将分志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部门志。主要记述部门情况(包括机构、职能、工作情况)。这类分志宜力求简洁扼要,力戒少而全。二是事业志。除了对工作部门的记述之外,更要注意着墨于事业的整体状况和总体水平。如科技志,除反映科委工作状况,更要着力反映当地科技事业发展的状况。三是社会志。其记述内容除了职能部门之外,更要通过这一部门的角度反映社会状况。如信访志,除了信访部门的工作情况之外,更重要的是通过信访途径反映出某一时期社会问题的热点以及政府如何处理这一类问题的决策及典型案例。例如在改革开放之中,广州市一段时间的信访案件中,房地产开发纠纷与城乡接合部出嫁女要求保障权益占相当比例,集中反映了改革开放过程中的社会热点问题。

    当然,有的分志本身就属于事业志或社会志。如《广州市志·家庭志》,记述的就是社会状况的一个方面—家庭。承修部门要以修志为宗旨,不能以部门职能所限为理由,将收集、记述部门工作以外的社会问题的资料视为分外。如续志中的服务志,改革开放后,城市服务业已不限于原来服务业管理部门管理的属下单位,而是呈多元化状态,在体制上,除了原来的国营、集体所有制经营的(包括单位附属办服务业),更多的是新出现的个体经营。经营项目除了传统的服务行业之外,还包括新兴的行业,如修理汽车、摩托车,洗衣店,家务钟点工,以及劳动就业的中介机构等。如果承修部门不把这些内容纳入志书,那么,‘续修志书在保存历史资料上又将留下新的遗憾。因此,从修志机构到承修部门都应当树立自觉存史意识,科学地把握存史的尺度,才能使志书质量从根本上得到保证和提高。

                                      文:陈泽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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