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以吹、拉、弹、唱表演粤曲,于茶楼饭馆或公共场所,向听众收取微薄报酬者。这类卖唱者,一般是父女、爷孙、夫妻合作,其中有不少双目失明的人。他们大多数生活清苦,仅能糊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