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为广泛吸纳优秀史志人才,充分发挥名家示范引领、选树培育和宣传推介作用,扎实推进广州文化强市建设,推动广州史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制定《广州史志名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设立“广州史志名家工作站”,现向社会遴选广州史志名家入站。广州史志名家是指广州市内长期致力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对史志鉴编纂、史志理论、史志资源开发利用、史志宣传教育等领域有深入研究且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专家学者。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基本条件: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政治素质高,史志专业素养好,工作责任心强,有志于从事且能够胜任史志工作任务;
(二)长期致力于史志工作,对史志鉴编纂、史志理论、史志资源开发利用、史志宣传教育等方面有深入研究。
在符合上述两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下,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从事史志工作且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水平),或者具有较高的史志研究水平和学术成就,且在全省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一定代表性;
(二)挖掘史志资源,服务党委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在全市有较大影响的成果;
(三)重要著述或论文在史志领域具有权威性的影响;
(四)曾任或现任史志领域权威学术组织(刊物)或研究机构的主要职务;
(五)曾获得史志领域的权威奖项。
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均可推荐或自荐。
二、史志名家职责与权利
广州史志名家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3年。
(一)主要职责
受委托或邀请,史志名家可承担下列工作:
1.参与拟定全市史志工作规划和具体活动方案;
2.参与史志系统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和各类主题授课;
3.参与史志系统组织的编纂、评审、研讨、交流工作;
4.推荐参加各级各类专家咨询、评审、推介活动,参与文化领域特别是史志文化、市情方面重大课题研究;
5.按照法律、法规、规划等开展的其他史志工作。
(二)享有权利:
1.应邀参加史志系统组织的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取得相应报酬;
2.获赠史志系统组织编辑的有关公开出版物;
3.可利用史志工作平台开展相关研究,形成的研究成果可利用史志平台进行推广、转化;
4.利用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的活动空间和网络平台,设置“史志名家工作站专栏”“史志名家工作室专栏”,展示研究成果,并开展系统活动;
5.同等条件下优先承担史志研究课题。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或推荐单位如实填写《广州史志名家申报表》(点击文末下载附件),包括“近五年主要研究成果”“主要奖惩情况”,个人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人或推荐单位应提供主要研究成果及奖惩情况的相应证明材料。
四、受理及审核
1.请申报人或推荐单位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快递至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北路89号越豪大厦14楼,联系人:陈琦群,联系电话:020—87368643,18818913977。电子邮箱:swdswx@gz.gov.cn。
2.申报资料由广州史志名家工作站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室务会议研究审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史志名家名单,并颁发聘任证书。
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2026年2月9日
点此下载附件:广州史志名家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