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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广州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馆

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关于征集抗日战争时期相关资料的公告
  • 来源: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 日期:2025-07-28
  • 浏览数:181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回顾广州各阶层团结抗日的光辉历史,彰显中国共产党在广州抗战中的中流砥柱作用,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豪感,激励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奋力再造新广州。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资料征集工作管理办法,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与广州抗日战争相关的历史资料,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与范围

  自抗日战争爆发至抗战宣告胜利期间,在广州地区形成和留存的与抗战相关的历史资料,内容包括文件、电报、书信、手稿、笔记、照片、音像、勋(徽)章、证书、票据、地图、报刊等实物或复制品,以及资料汇编、口述(采访)资料、回忆录、纪念文集、纪念册等。

  (一)反映中国共产党组织领导广州人民抗日斗争的相关历史资料;

  (二)反映广州军民抗击日本侵略的相关历史资料;

  (三)反映抗战时期广州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相关历史资料;

  (四)反映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反法西斯同盟组织、海外华侨及国际友人为广州抗战作出贡献的相关历史资料;

  (五)其他能够反映侵华日军在广州的暴行和日伪政府罪行等相关历史资料。

  二、征集要求

  (一)捐赠的资料和实物应客观真实,原则上以原件为主,来源合法、权属明确。实物应有简要基本信息;

  (二)照片应未经修改,音像资料能流畅播放,音质、画面清晰可辨。并附事件、时间、地点等简要文字说明。 

  三、征集方法

  (一)自愿无偿捐赠。对于自愿捐赠历史资料的单位及个人,按工作流程办理交接手续,并颁发感谢函或捐赠证书。

  (二)复制。对特别珍贵且所有者暂未确定捐赠的,经双方协商,可由本单位进行复制,复制完成后归还原件并颁发收藏证书(注明为复制件)。

  凡经审核征集的历史资料均归广州市地方志馆所有。本馆对已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保管,并按相关权限向社会提供利用。捐赠者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不宜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四、征集时间

  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文献研究部

  联系人:朱忠泽

  联系电话:(020)83501579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钟横路38号

 

  中共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

  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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